新型网络传销精心伪装,组织更为隐蔽和严密,监管部门应针对网络传销的特性,“对症下药”,积极防治。为此,监管部门应创新宣传方式方法,引导全民“防传”。比如针对网络传销参与人员年轻化、知识化的特点,应延伸宣传触角,加大对大中院校学生的宣传力度;通过互联网建立完善涉传人员,方便群众及时了解获取相关信息抵制网络传销。同时,针对网络传销这种新模式,应进一步细化明确程序、法律责任等方面,为监管提供清晰的准则。像目前我国施行的《禁止传销条例》虽有整治互联网传销的相关规定,但像通过微信、QQ等平台申请账号非常便捷,即使查封了传销账号,还能另起炉灶,重新申请。我国监管部门还应创新执法模式,比如建立一支专门的“网络传销监察队”,时刻收集互联网各类信息,及时打击查处网络传销。 传销是骗取钱财的“吸血虫”、危害社会发展的“毒瘤”。打击传销要紧跟时代步伐,及时认清传销动向,将传销打死在摇篮里。 - END -